重庆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迎接2020年重庆市教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站点年检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05日 17:31  点击:[]

各函授站: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站点规范管理的通知》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站点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重庆市教委将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度年检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重庆工商大学在渝设立的函授站点。

二、检查内容

1、建点协议及双方工作开展情况;

2、信息平台登记、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履行情况;

3、招生宣传及组织情况;

4、年度教学、教务、考务工作开展及档案建设;

5、收费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步骤

1、函授站自查

各函授站对照上述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通过自查,进一步保障办学条件,规范教学和管理,保证办学质量。

2、材料准备

各函授站根据检查内容准备纸质支撑材料,装盒备查,材料内容参考附件2。

3、学院现场检查

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专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4、材料报送

各高校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xxx函授站自查报告》和《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自查情况表》(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电子邮箱:dww@ctbu.edu.cn;

5、复检审核

市教委组织对各主办高校上报的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进行复核,并视情况对部分站点进行实地复检。

6、公布年检结果

复检结束后,市教委将公布年检结果。年检结果评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对年检不合格函授站、学习中心,视其情况作出撤销或限期整改决定,限期整改时间为1年,整改期间不得招生,整改结束仍不合格者,予以撤销。

四、有关要求

各函授站要高度重视此次年检工作,做好自查工作,并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严谨弄虚作假,对未按时提交自查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检查的函授站,视为自动放弃办学资格。函授站要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进度,以此促进站点自身建设,促进办学规范和办学质量的提高。

                                                                                                  重庆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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